地埋式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區別是₪☁₪◕•:消防水箱是給消火栓系統或噴淋系統起穩壓作用╃☁✘✘☁,在消防泵啟動前提供消防用水╃☁✘✘☁,一般有效儲水量最大不超過18立方米╃☁✘✘☁,設定在屋頂✘✘·。屋頂設定的增壓•₪•·、穩壓系統和水箱能保證消防水槍的充實水柱╃☁✘✘☁,對於撲滅初期火災的成敗有決定性作用✘✘·。
地埋式消防水池是提供整個火災期間的每一項或全部消防用水╃☁✘✘☁,一般設定在地下室或埋在地下✘✘·。消防泵就是抽取消防水池水向消防系統供水✘✘·。當生產•₪•·、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╃☁✘✘☁,市政給水管道•₪•·、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時需設定消防水池✘✘·。
地埋式消防水池獨立使用應能滿足一個消防水池檢修╃☁✘✘☁,另外一個消防水池仍能正常供水✘✘·。兩座消防水池不能共用分隔牆╃☁✘✘☁,分隔牆之間距離需滿足施工要求✘✘·。如果建築均在消防水池取水口150m保護範圍內╃☁✘✘☁,取水口距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大於40m╃☁✘✘☁,且取水口數量滿足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要求時(當取水口的尺寸大小及周圍場地能滿足2臺消防車取水時╃☁✘✘☁,可按2個室外消火栓30L/s計算)╃☁✘✘☁,該建築可不設室外消火栓泵✘✘·。若地下出入口距取水口距離大於40m╃☁✘✘☁,可由市政自來水引入管上接出的室外消火栓保護╃☁✘✘☁,引入管可以是二路╃☁✘✘☁,也可以是一路✘✘·。
每格消防水池需獨立設取水口╃☁✘✘☁,且應根據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計算消防水池取水口數量╃☁✘✘☁,取水口數量應與場地可停放的消防車數量匹配✘✘·。建設•₪•·、監理等單位應對地埋式箱泵一體化消防給水泵站的原材料•₪•·、裝配方式及施工等過程進行監管;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檔案及《裝配式水箱一體化消防給水泵站技術規程》T/CECS623-2019 的要求進行施工✘✘·。確保消防設施工程質量✘✘·。